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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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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8T18:50:2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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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32505760
2010-10-08T18:50:29+08:00
引發民怨的重點因此並不在法條,而在於這些法官的法學素養和思考方式令人瞠目結舌。什麼叫做女童說「不要」但無法證明她「真的不要」?一個女人,不管她三歲或三十歲,當她說「不要」就表示「不要」,為什麼還需要證明?一定要她強力反抗被毒打一頓或是受重傷,才能證明她「真的不要」嗎?我覺得最痛心的是,這種經常被用來對性侵害受害者進行第二次凌遲與侵害的邏輯與言詞,這一次居然是由我們的法官,用在六歲和三歲的小女孩身上。
這種推論當中的悖論是一個悲劇。當我們宣稱要保護兒童,對她處處設限的時候,假設她沒有充分的行為和判斷能力。當她受到傷害,真的需要我們保護的時候,法官卻在字字斟酌她和那個傷害她的罪犯之間是否有「合意」的關係!我們的孩子,在這些只懂得背條文的盲目法官面前,受到了再次的侵犯與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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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8T18:47:19+08:00
目前討論這些案例時都強調幼兒的「意願」表達,似乎致力維護幼兒的主體性。然而未成年者的意願和主體性一向被選擇性地理解,例如未成年「自願」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時,其意願的有效性通常不被承認。因此「意願」應該不適合作為此類案件的核心。而對性事懵懂無知的幼兒其實缺乏性自主能力與意識,遭受性侵時因此並非侵害其性自主,就其犯罪性質和後果而言,比較接近偷竊,而非搶劫。所謂「輕判」也有其成立的理由。
或說,性侵對年幼兒童會造成比成人還大的傷害,然而這不一定成立。這些身心傷害若同時存在便會彼此強化,否則個別傷害就只有單一影響。法律上無行為能力的年幼兒童談不上法律上的自主人格傷害,驚嚇類傷害對於非常年幼的兒童是短暫與淺層的,但是半大不小的兒童因為缺乏理性控制,反而有可能影響較大,可是這類情感傷害在法律考量中並非壓倒性的嚴重。社會的性觀念反而會強化兒時的傷害,使兒時傷害復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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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31232508
2010-06-16T16:27:39+08:00
到了該是要向大家說再見的時候了,認識妳們,讓我這個異鄉遊子在鹿港,一直覺得生命是有趣的過程,並享受了這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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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T16:24:54+08:00
摘錄自http://www.angle.com.tw/focus/focus34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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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T16:21:06+08:00
2010-06-16 旺報 【謝盛友】
德國人和中國人對待公民意識教育有不同態度。德國人「死板」的教育,培育出的公民意識是,這樣的事今天發生在你身上,明天可能發生在我的身上,維護你的權益就是維護我的權益,維護權益從自己身邊最具體的事情做起。
而中國呢?一位大陸著名畫家到寒舍雅會,他說,中國人教育小孩都很「公」呀,可是血液中又引導孩子「私」。他在家裡教兒子《論語》和《道德經》,教育小孩做好人、要有承擔、要有正義感,但放下課本,他們父子倆走到南京路,看到有人在打架,下意識地命令自己,立刻遠離那「是非」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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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T17:35:34+08:00
很懷念三年前坐巴士由東京前往京都賞楓的日子
希望有機會再度前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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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T17:29:34+08:00
憲政主義的下一篇章
【蔡季廷】
兩岸三通協議即將生效,但對台灣人民來說,政治爭論不會隨協議生效而停止。國民黨認為總統大選的結果,是人民要政府與中國發展更密切的經濟關係;民進黨則認為,大選結果不等於人民不再關切主權維持的議題。筆者以為,三通後有關經濟發展與主權維持兩者間的關係,若持續無力又沒有交集的對話,對憲政主義會有更大的威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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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T17:27:38+08:00
摘錄自http://www.angle.com.tw/focus/focus28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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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T17:25:14+08:00
摘錄自http://www.angle.com.tw/focus/focus28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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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T17:19:39+08:00
摘錄自http://www.angle.com.tw/focus/focus313.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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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T13:15:45+08:00
昨天一位班上同學的段考作文出了問題,在第一時間介入處理,讓我想起高中的時候,我的國文成績也是敬陪末座的。當時的我不瞭解的是,為何要背作者的字號,以及一大串又臭又長的國學常識,這些與我生命並無相關的浩瀚中國古典文學專業知識,當時我真的是相當排斥的。我想,拿這些東西來填塞青春的生命,真的是很可怕的。我們臺灣的語言教育是否有進步呢?讀越多的文言文就可以提昇我們學生的語文能力嗎?語言教育應該是教導我們學會去表達生命中的喜悅與哀傷,這樣的表達無論是書寫或是言語表達都可以。如果我們的國語教育還是要求我們只是背誦數千年前的文章,而沒有更進一步的白話文教育,我想台灣人是不會學習去表達內心深處的喜悅或是憤怒的。
所以我並沒有斥責這位同學,即便他已經闖下大禍了。因為我學習去同理他的想法,我想這就是我基本的教育理念。因為我看到了十多年前,生命中的疑惑與痛楚,現在正在這位同學身上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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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T13:14:03+08:00
附上一份上學期的期末考試卷,這個東西,算是你們的成長,把這份記憶送回給你們,試題卷中,有著你們對於技職教育的堅持與努力;在海角七號的影評評論記述之中,有著你們對於自己生長土地的記憶與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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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4T16:48:00+08:00
馬英九接黨主席後,國共論壇該存該廢?他的答覆是「繼續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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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4T16:45:39+08:00
一九九○年三月十六到二十二日為期一周的野百合學運,震撼了當時的台灣社會,迫使政府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及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全面改選(2),結束萬年國會,促成台灣政治民主化的加速。
十八年後的十一月六日,一群大學生發起野草莓學運,是否能夠帶給台灣新的一波政治民主化的推進,是各界關切的。當年,我躬逢其盛。這次,我也連署支持,並前去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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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0T16:44:40+08:00
主旨:泰雅爾族民族議會對台北縣政府下令拆除(21)烏來高砂義勇軍紀念碑之聲明
1、請讓歷史的歸於歷史,尊重當事人之歷史記憶,切勿因個人政治好惡抹煞當事人的歷史情感;況且對原住民族而言,不管是當時之日本或是現今之中華民國政府,都是外來統治者(22),對於統治原住民族及處理其傳統領土等事至今都未真正取得原住民族之同意,因此無權替原住民族之歷史做任何的解釋及評斷,否則就有歧視甚或利用優勢權力壓迫原住民族之嫌。於此,特別鄭重提醒台北縣政府自制,千萬不要成為製造族群對立的兇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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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0T16:39:54+08:00
無獨有偶地,十一年前德國巴伐利亞邦有一位家長也因無法忍受其孩子每天必須坐在掛著十字架的教室中上課,經過兩級行政法院訴訟的失敗,再以主張規定教室必須掛十字架的法律違反了保障信仰及人格發展自由等多項憲法基本人權規定為理由向聯邦憲法法院(31)提起訴願,終於在一九九五年獲得勝訴;法院認為規定教室必須掛十字架的法律違憲,十字架必須取下(32)。結果正當大家開始擔心這下子收「歹銅舊錫」的仁兄大概要忙壞了時,邦政府立即公然反抗最高的司法機關,除了黨主席及邦長公開呼籲抵制杯葛到底之外,還有議員放話要法官好膽自己來教室取下十字架,而且如果法官真的敢來取,要農民準備好釘耙伺候。結果是沒有一個十字架離開原位。
法與判決如果與根深柢固的社會實踐相左時往往窒礙難行,這是法律社會學上的研究早已被熟知的。而法官在處理像上述這種和千年的文化傳統糾結的案件時,若能在判決中採用更具技巧彈性的方式來達到遵從憲法的目標當然是更好。但是縱使法官沒這麼做,其人格尊嚴及判決卻不該遭受那樣的侮辱(33);至少就上述兩個案例而言,依法論法,是非曲直並不難定。例如在德國十字架案中,擁護十字架應續存者皆辯稱:十字架只不過是西方文化與價值象徵,未必代表某個宗教信仰的象徵、教室掛十字架對不信基督教的人也不會產生心理不適;而在美國的案例中,也一樣有人辯稱無神論者使用印有上帝字眼的美金時心裡也不會不舒服,所以念有上帝字眼的「忠誠誓詞」應也不會有什麼心理影響……等等理由,都顯得強詞奪理而且本位主義、毫不尊重他人的感受(34);事實上,子非魚,安知魚樂不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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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5T13:28:15+08:00
不另行公佈
請大家當天靠實力囉
統測考的如何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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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3T19:42:54+08:00
星光大道上的修羅場【郭任峰】
中視《超級星光大道》或許是近幾年來最成功最好看的綜藝節目,一年多來的收視率肯定加上甫出爐的金鐘獎兩大獎項的錦上添花,在在證明它在今日媒體與流行文化的指標地位。但我覺得它的獨到之處在於,它同時是老少咸宜的娛樂表演,也是最殘酷也最具有多重恫赫效果的電視節目之一。乍看之下,《超級星光大道》非常具有積極進取的正面意義;它鼓勵年輕人勇於自我表現,讓娛樂事業變成親近社會的大眾活動,還是參賽者競逐歌星夢的擂台。一整年的比賽裡,從主持人、評審到參賽者本身,總是提醒觀眾這個舞台與熱愛音樂有多麼密不可分的關係,而音樂事業的原動力又是如何地依賴對歌唱的深厚感情。……
而評審與主持人對演唱標準的高度要求透過電視傳送到觀眾面前,同時也是對消費大眾的一次示威。自從KTV成為國民娛樂活動後,進了包廂人人都能是歌手,歌唱活動在降低了表演門檻的同時也在消費者心目中無形降低了難度與高度。於是我們在批評偶像歌手時就比較理直氣壯了,畢竟如果妳我都能在KTV引吭高歌,偶像有的不過就是臉蛋罷了?一片歌手單元裡,形象甜美的前偶像歌手得在舞台上被所有人消遣之餘還要自我解嘲,就是一個標準的示範。這裡專業音樂人透過《超級星光大道》要給你我的一個下馬威,就是再度拉開專業歌手與我們這些以業餘唱匠自詡的消費大眾的距離。這個教訓無非是:這舞台可不是人人上得來的,你以為在錢櫃跟朋友飆歌就能當歌星了嗎?你還早得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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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7754080
2009-05-13T19:36:25+08:00
為何在這場好戲中我們只看到兩個家族的戰爭、而聽不到女人的聲音?根據《中國時報》報導,靜宜大學副教授林茂賢指出「洗門風主要規範標的是女性的貞操」。也就是說,女性的貞操被視為家族和丈夫的財產,這分財產一旦受到侵犯,家族和丈夫就有權向侵犯者要求賠償,無論是金錢、物質或家族面子,甚至生命。
當媒體選擇用這種角度來切入時,這反映的是媒體認為「大眾」愛看這一齣公眾審判的大戲,而台灣社會也確實仍有相當部分的地區和民眾,習用以上的傳統觀念來看待「通姦」及處以「刑罰」的正當性。當「通姦」必須處以「刑罰」的代價時,私領域的情慾問題,就頓時是由公眾、社區、家族和法律來解決。
但我們要問的是,私領域的情慾問題,又與公眾利益有何關係?為何必須動用社區和法律的力量?難道不能回到個人去解決爭議?當台灣社會的婚外性行為,愈來愈普遍可見時,這樣的刑罰概念是否離我們的情慾現實太遠?面對通姦,除了刑罰,是否還可以有別的作法和選擇?對於傷心的元配,我們是否可以有別的作法來補償?
美國對於通姦,只有民事上的求償、而無刑法上的罪刑。日本、德國、中國,則是完全沒有通姦罪。而通姦罪在台灣,卻是刑法上要被判坐牢的罪;由於是告訴乃論,原配通常會心軟、不告丈夫,因此最常被告的當事人,就是做為第三者的女性。這次洗門風事件,用的是社區道德規範,處理的是男人與男人之間的榮譽問題。台灣的通姦罪,用的是刑法,處理的卻是女人與女人之間的哀怨,造成了女人懲罰女人的效果,而男人完全沒事、繼續外遇,或是選擇離婚。這次抓姦的主角,最終也還是離婚。因此,我們呼籲社會大眾重新思考通姦罪造成的性別不平等效果,以及刑罰本身並無助於拯救婚姻。婚姻的相關法律都是來自民法的規定,就讓婚姻的種種問題,還是回到婚姻本身,以及民法去尋求解決之道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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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7089086
2009-04-04T11:37:39+08:00
摘錄自月旦法學:http://www.angle.com.tw/focus/focus287.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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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7089067
2009-04-04T11:29:26+08:00
摘錄自元照網路書店:http://www.angle.com.tw/focus/focus25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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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6917375
2009-03-25T04:52:34+08:00
對我們四年級這一代,在小學都念過八百壯士死守四行倉庫的故事,尤其是愛國歌曲〈中國一定強〉裡頭的民族英雄謝晉元團長,更是在幼小的心靈烙下不可磨滅印象。不過,課本沒有告訴大家,在日軍攻陷上海之後,究竟這些英勇的國軍命運如何?
一直到最近媒體揭露,才知道,這些戰俘有一成後來被送往巴布亞紐幾內亞當苦力。戰後,倖存者得以遣返,熬不過的埋骨異鄉的墓園。因為台僑的揭露,加上中國外交部的關注,政府才加速處理這件不方便的歷史記憶,將魂魄漂泊的英靈牌位迎到台灣的忠烈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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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6223078
2009-02-20T17:17:18+08:00
直覺快掛了
告訴同學身體不適後
便以板書代替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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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6036463
2009-02-13T18:49:57+08:00
《社會探索》關心海角鄉土 否則它會消失
【林萬億】
這不是影評,是觀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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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6036333
2009-02-13T18:37:31+08:00
文章摘錄自:
http://www.angle.com.tw/focus/focus28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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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3T18:31:35+08:00
文∕楊照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人支援陳水扁?為什麼不只有人支援陳水扁,而且民進黨到現在還沒辦法擺脫陳水扁?他們看不到陳水扁及其家人荒謬的行為嗎?還是他們覺得那樣的行為沒關係?
一連串的問題,感覺得到你義憤填膺的情緒。你的問題,我其實有我的答案,但沒有把握該如何用你能理解的方式來表達。
先說一件事。前一陣子我參加過一場座談,在中山堂很有歷史的光復廳舉行。一九四五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人就是在那個地方正式遞交降書,將台灣交還給中國。我參加的座談,主題是西門町,我所認識的舊日西門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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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T14:23:44+08:00
文◎新井一二三
《海角七號》教我哭了至少七次,而且開始的三次在還沒看電影之前。最初是在網路上看愛情篇預告片的時候。在1945年底的碼頭上,全身白衣裳的女生拚命尋找著同路人。那個男人卻在甲板上躲藏。畫面轉換,輪船已在航行,看起來像大海上的孤島(如台灣)。男人用日語旁白道:「友子,你還呆站在那兒等我嗎?」跟著出現大字幕:「六十年前寄不出的七封情書」。看到那兒,我已在嚎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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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3T18:27:59+08:0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17/today-p4.htm
記者鄒景雯/專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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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3536997
2008-11-23T18:26:32+08:00
籲馬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
〔編譯胡立宗、記者陳宣瑜/綜合報導〕國際知名的民權團體「自由之家」二十日發表公開聲明,建議台灣政府組成獨立委員會調查「中國特使」陳雲林到台灣進行歷史性訪問時,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貫徹民主制度應有的透明及責任;委員會並應檢討警方執法及「集會遊行法」爭議性條文,避免損害人民應有的言論及集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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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3536997#comments
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3536988
2008-11-23T18:21:25+08:00
十一月九日在台中看完紀錄片影展
赫然發現台中的學運第一現場 ]]>
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3536988#comments
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3158108
2008-11-09T11:34:43+08:00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於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該法名稱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上開規定之「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經修正為「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並移列為第四十六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意旨相同),此專為保障視障者之工作權,使其免於受到明眼人競爭之社會性立法手段是否合憲,歷來已有不少學者提出批評,今大法官釋字第六四九號解釋即針對該條做出違憲解釋,認為其與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第十五條工作權及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三年時失其效力。
大法官首先指出,系爭規定之差別待遇以視障與否作為分類標準,使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目的係為保護視障者權益,惟該規定所追求之目的必須是重要公共利益,且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之手段需非對其造成過度限制。依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後段規定:「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七項規定:「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所揭櫫扶助弱勢之原則,因此,國家保障視障者工作權確實具備重要公共利益,此優惠性差別待遇之目的合乎憲法上述規定之意旨。但在手段檢驗上,由於社會環境的改變,按摩業就業與消費市場擴大,系爭規定對於欲從事按摩業之非視障者造成過度限制,且亦限制到同屬身心障礙者之非視障者。又,在視障者知識能力日漸提升,得選擇之職業種類日益增加下,系爭規定易使主管機關忽略視障者所具稟賦非僅侷限於從事按摩業,以致今日仍未能大幅改善視障者之社經地位,因此目的與手段間難謂具備實質關聯性而違背憲法第七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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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8T22:37:32+08:00
捷克 / 2008 / Video / Color / 119' /
米洛斯拉夫.賈納 Miroslav JANEK / 帕費爾.柯特基 Pavel KOUTECKY /
2008 瑞士真實國際紀錄片影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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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8T22:17:59+08:00
2004/11/29 第453期
李登輝突破外交困境訪問美國康乃爾大學時,發表了「民之所欲、長在我心」的演說,內容中有關台灣「寧靜革命」的看法,其實就是想要和哈維爾的「絲絨革命」相互輝映。
在捷克首都布拉格(Prague)市中心,有一個聖瓦斯拉夫(SvVaclav / st. Wenceslas)廣場,正中央有一個聖瓦斯拉夫的銅像,這位瓦斯拉夫是捷克一千多年前的民族與宗教英雄,挺身對抗日耳曼民族的入侵,如今已經成為捷克獨立與自由的精神象徵,也被視為捷克的「保護神」。捷克人說,好像老天冥冥之中自有安排,百年之後挺身而出推翻共黨專制統治,推動捷克進入民主文明的政治家,竟然也叫做瓦斯拉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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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yu.pixnet.net/blog/post/23014625
2008-11-03T21:40:32+08:00
2008-11-02
中國時報
【李中志】
當我很小的時候,我問爸爸什麼是司法獨立?他講了這麼一個故事,史稱大津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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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3T21:39:12+08:00
台灣的「櫃中」狀態雖非三言兩語可說明,也非歸咎某一政黨可解決,但當年由勇健老先生登輝總統在面對德國媒體時豁然「出櫃」的壯舉,也非偶然,得累積多少台灣人民的辛勤與打拼,日積月累、建立自信與他信,今日在短短幾個月,卻讓人有台灣「纖維化」的感覺,我書讀得不多,只覺得既有的政治語彙已無法精準描繪目前正在發生的事,也許性別政治與醫學病徵的基礎研究語彙可以協助我們了解台灣的發展。
「櫃中」狀態的衣櫃是指私密空間或隱匿藏身之處,在性別論述中常被用來描述一個人在異性戀霸權社會對其他多元性別主體不友善的環境中隱藏其性傾向的狀態,或對主流社會所不認同的性傾向保密。躲在櫃中,時常害怕別人發現自己是誰,時常探聽別人的意見來決定自己表態與否,這種心理煎熬台灣人十分熟悉,也因時常練習變得很擅長。因害怕自己不被接受,恐懼一旦走出櫃子將失去工作、家庭、朋友、或政治資格,也可能面對暴力威脅,於是日夜憂心,不敢表達異議、甘願扮演別人期待中的角色,只求平靜歹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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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6T16:42:06+08:00
嗯
又離開屏東了
這幾年回到屏東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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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6T16:39: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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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6T16:26:2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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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7T10:55:54+08:00
在鹿港的第二個星期
沒有回屏東
爸媽從屏東來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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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4T17:08:55+08:00
到鹿港教書,不知不覺竟也近一個月。最近住宿的事情,也告一段落。
家人用非常有效率的速度,幫我解決了許多的問題。是幸福的感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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