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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泰雅爾族民族議會 / 議長:馬薩‧道輝 / 秘書長:烏杜夫‧勒巴克

主旨:泰雅爾族民族議會對台北縣政府下令拆除(21)烏來高砂義勇軍紀念碑之聲明

1、請讓歷史的歸於歷史,尊重當事人之歷史記憶,切勿因個人政治好惡抹煞當事人的歷史情感;況且對原住民族而言,不管是當時之日本或是現今之中華民國政府,都是外來統治者(22),對於統治原住民族及處理其傳統領土等事至今都未真正取得原住民族之同意,因此無權替原住民族之歷史做任何的解釋及評斷,否則就有歧視甚或利用優勢權力壓迫原住民族之嫌。於此,特別鄭重提醒台北縣政府自制,千萬不要成為製造族群對立的兇手。

2、本議會一直以來致力於主張原住民族自治及回復傳統領土,經過二、三十年來不斷的爭取,終於在去年初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23)」,其最主要精神乃在於尊重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土及其天然資源之擁有與自我管理權,因此規範原住民族傳統領土之外的人或團體(含政府單位)如欲在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土內進行任何規劃,必須經過當地部落知情之同意方始可行(24);接下來陸續尚有「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憲法專章等正推動中。當這些似乎要逐漸展現多元族群共榮共存美好前景的政策將浮現之際,不料,台北縣政府此舉卻使此美好前景蒙上陰影,誠屬不智。再次提醒提醒台北縣政府千萬不要成為製造族群衝突的兇手(25)。

3、奉勸各級政府單位在看待或處理原住民族事務時以了解及同理心為出發點,千萬不要依持權勢以高高在上、對待下屬之姿態行事(26),因為如此不但不能得原住民族之認同,反而更將激起反彈,為政者豈可不慎。

4、如因主事者一意孤行造成民怨民憤,本議會(27)將一本初衷全力聲援、支持我同胞之反抗行動,因此強烈要求台北縣政府收回成命,以免造成任何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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